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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4级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
点击量:5774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8-29

2024级新生(家长 )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(试行)》和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等文件规定,现将我校2024级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及保留年限

1.新生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,可保留入学资格至其退役后2年内;

2.因身体、其他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,保留入学资格期限原则上为1年。

二、申请时间

2024级新生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,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,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1.应征入伍的新生:

(1)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原件一式两份,到当地征兵办公室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;

(2)新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。如暂未拿到入伍通知书,则需到当地征兵办出具证明,待拿到入伍通知书后立即补交至学校教务处;

(3)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;

(4)新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;

(5)家长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(签署保留入学资格意见及签名)或家长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。

2.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期入学的新生:

(1)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一份;

(2)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;

(3)新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;

(4)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签署保留入学资格意见及签名)或家长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;

(5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:因病需医院证明(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;其他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
四、办理方式

1.因应征入伍需保留入学资格的由学生(家长)或当地征兵办在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寄送至学校教务处。

寄送地址:四川省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航空大道中段168号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凤凰楼313,教务处(收),电话028-35060507(温馨提示:请务必使用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速递EMS,以防止材料遗失)。 

2.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期入学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(家长)需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。

办理地点: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凤凰楼3楼313办公室

电话:028-35060507

五、其他说明

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不用缴纳任何费用,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,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



附件: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.docx


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务处

2024年8月29日